
公告日期:2025-07-0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
第四条 公司根据本制度规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授权内部审计机构或专门机构(下称“内部控制评价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为了保证评价的独立性,负责内部控制设计和评价的部门应适当分离。
第七条 公司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八条 有关方面在内部控制评价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董事会
1、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承担最终的责任;
2、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董事会可以通过审计委员会来承担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职责;
4、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5、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定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7、对内部控制部门在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协调,排除障碍。
(二)经理层
1、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也可以授权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内部控制评价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要按照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整改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三)内部控制评价机构
1、根据授权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任务;
2、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经理层沟通,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3、拟订整改方案;
4、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经理层报告;
(四)各部门
1、对发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积极整改,并报送内部控制机构复核;
2、配合内部控制机构(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开展公司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和内容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考虑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主体是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可指定审计委员会来承担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职责,并通过授权内部控制评价机构执行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一)制定年度内控评价计划和范围;
(二)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三)组成评价工作组;
(四)实施现场测试;
(五)认定控制缺陷;
(六)汇总评价结果;
(七)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主要有详细评价法和风险基础评价法两种方法。
(一)详细评价法。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二)风险基础评价法。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公司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缺陷,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或部门进行现场测试,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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