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 年 7 月 24 日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公司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24 日 14:3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 8 号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三、与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程安排
序号 事项 报告人
1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场
2 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
3 宣读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主持人
4 宣读参会须知 主持人
5 宣读投票表决办法 主持人
6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主持人
7 宣读议案 主持人
7.1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4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7.5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6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7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序号 事项 报告人
7.8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9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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