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李专元先生、胡燕女士及董事张晟先生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李专元先生担任。
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独立董事李专元先生于 2025 年 6 月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补选王欣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独立董事王欣荣先生、朱峰先生和董事鲍钺先生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王欣荣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1、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我们对公司年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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