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2025 年度,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俞玲女士、独立董事张为公先生、董事王英喆先生,其中俞玲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成员构成符合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及任职条件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完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表决
召开日期 届次 会议内容
结果
审阅 2024 年度业绩预告数据、年度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1.17 审计计划及人员安排、2025 年度内 通过
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工作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 2024 年年报、2024 年内控评价
2025.04.18 通过
员会第八次会议 报告、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2024 年度对会计师履行监
督职责报告、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2024 年度内审工作评价及
内审人员胜任能力评估等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4.24 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员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8.18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通过
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0.27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结果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专业水平,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工作过程中可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
证公司外部审计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容诚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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