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微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彭娟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等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7,8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
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
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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