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平)
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历任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
况。
独董 2025 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赵平 4 4 0 0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 1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
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
绩效要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
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人与其他委员,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听取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对公司
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
议,形成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
他委员对公司 2025 年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了解,
确保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科技发展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
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
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关注公司修改包括《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规则的合规性,为公司合规经营、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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