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9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鄂博氟化工”)收到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包铁检刑不诉[2026]31 号),就前期包头市公安局移送
审查起诉的污染环境一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
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对金鄂博氟化工不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金鄂博氟化工曾因厂区西北方向地下雨水管网断裂,造成废水外溢。根据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金鄂博氟化工厂区外溢超标废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金鄂博氟化工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通过验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六条之规定,可以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金鄂博氟化工不起诉。
公司及子公司将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检察建议书》相关检察建议,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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