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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3 18:05:25 股吧网页版
金石资源: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详见《公司章程》的规定,超出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应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公司进行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按照公司发布的投资管理规定,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十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部负责寻找、收集对外投资的信息和相关建议,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投资风险及投资后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项目建议书。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可以提出书面的对外投资建议或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中心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的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及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审批权限:

(一) 股东会有权审议并决定的对外投资事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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