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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09:35: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分完红了,股民税款也扣了,资产也缩水了,继续跌吗?
金石资源:
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本次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按照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税率参照上述现金红利的相关规定进行扣缴。即,投资者持有股票期间不涉及扣税款事宜,出售股票后方视不同情况扣除税款,持有超过1年的,无须纳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会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请参见公告。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7-16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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