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和独立董事陆军荣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姚铮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听取《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 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2025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 13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以上数据均
为含税金额。
4.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讨论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通过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次的沟通交流和听取其审计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为了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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