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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0:33:01 股吧网页版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如下汇报: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刚先生、贾生华先生、楼俊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赵刚先生担任。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刚先生、高强先生、沈慧芳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赵刚先生担任。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上市
监管的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天健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天健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机构,搭建了相应的制度体系,并不断推进和完善,内控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情况。

(四)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地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业建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认为天健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该机构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六)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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