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南都物业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8 年 1 月 2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发行名称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一、募集资金总额 32,242.0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3,493.77
二、募集资金净额 28,748.2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9,323.80
其中:结余募集资金补流 1,651.86
本年度使用金额 796.89
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 1,100.0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707.2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34.8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