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宏伟)
作为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周宏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办公室科长,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心副主任,现任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姓名 次数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缺 席 次 出席股东会
数 数 数 次数
周宏伟 10 0 10 0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情况
周宏伟 参加战略决策委员会次数 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
2 2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业务开展等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就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等形式,考察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保
持与本人的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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