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恪尽职责,认真履职,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合伙人数量:6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
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
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
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宋斌,2010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 年 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晔,2020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
余东红,199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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