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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2:13:23 股吧网页版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26 年 4 月 24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核实,《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管的经营业绩,
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0.5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易勋和陈洋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 3 名董事非激励对象,参与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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