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1 17:29:41 股吧网页版
爱慕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荣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本次会议实际情况,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直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税)。鉴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计划于近期实施,根据《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40 元/份调整为 11.03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13
元/股调整为 6.76 元/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120.00 万份,授予人数和数量不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40.00 万股调整为 527.70 万股,作废 12.3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
由 55 人调整为 53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29.00 万股调整为 398.70
万股,作废 12.30 万股,调整至预留 18.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1.00 万股调整为 129.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5 月 20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03 元/份(调整后);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9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调整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