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24.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状态
投资金额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3,990.15 43,990.15 已结项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状态
投资金额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5,153.16 15,153.16 已结项
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 35,765.32 795.13 已变更(注)
品牌推广项目 17,000.00 16,250.92 本次拟结项
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16,250.9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数据)投入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变更前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795.1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5月20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交所主板)》,约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变更为“品牌推广项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品牌推广项目”延用“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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