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凡林先生、史克通先生和宋玉惠女士,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王凡林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会计、法律、经济、行业等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3 月 27 日,组织召开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审
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事后沟通。
2、2025 年 4 月 23 日,组织召开了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共 11 个议案相关事项。
3、2025 年 8 月 26 日,组织召开了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共 2 个议案相关事项。
4、2025 年 10 月 28 日,组织召开了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 2 个议案相关事项。
5、2025 年 12 月 9 日,组织召开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审
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会议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了交流。
此外,审计委员会积极有效地监督内外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具体体现在:
2025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情况,并与公司审计监察部沟通讨论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并与公司审计监察部沟通讨论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
沟通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情况,并与公司审计监察部沟通讨论 2025 年前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
工作,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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