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威如)
本人陈威如,作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历
本人陈威如,男,1970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教授。1996 年至 1999 年任中
华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03 年至 2011 年任 INSEAD 欧洲商学院助理教授;
2011 年至 2017 年 8 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副教授;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
担任阿里巴巴产业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CEIBS)副教授,2026 年 1 月之后担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教授。另担任 TALEducationGroup、VisionDeal HKAcquisitionCorp.、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确认函提交董事会,就独立性与公司进行定期动态确认。本人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7 次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
内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运作规范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会、保持与董事长、管理层及相关负责团队有效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数据、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交换意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提出相关建议及观点。
本人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投资者交流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 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并事前沟通了解会议拟审议议案情况,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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