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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9:36:02 股吧网页版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评价表(蒋炯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炯文)

作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历

本人蒋炯文,1954 年出生,美国国籍,台湾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罗格斯大学经济学硕士、明尼苏达大学经济学博士,商学院教授。曾担任长江商学院营销学教授兼学术副院长,曾任教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营销学系。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2024年 8 月 9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确认函提交董事会,就独立性与公司进行定期动态确认。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7 次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
内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运作规范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会、保持与董事长及管理层或负责团队有效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数据、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交换意见。

本人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投资者交流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
过 15 个工作日。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保持与董事长及管理层有效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数据、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交换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方式,对于报告期内的公司事项进行了表决,另外就关联交易事项等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均合法合规,并作出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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