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司代码: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耀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雷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暂按本报告披露日总股本(743,207,949股)扣减回购专户股数(3,224,214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628,986,174.75元,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33%。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扣减回购专户股数为准进行计算。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是公司品牌创立三十周年暨上市十周年,为感谢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回馈广大投资者,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增加特别分红,并于2026年中期进行相关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上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1
第五节 重要事项......4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65
第八节 财务报告......66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
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欧普照明、本公司、公司 指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欧普 指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峰岳 指 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嵩岳 指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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