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2 月 22 日
淳中科技 603516
目 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6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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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为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按规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等相关证件资料,经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会务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五、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与会议审议议案无关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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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地点:公司 8 层大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伦律师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三)主持人逐项宣读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 修订《公司章程》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并公布各议案表决结果;
(六)见证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发表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
(七)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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