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简称:ST 绝味 证券代码:60351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6 年 6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由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绝味食品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300.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0,600.1936 万股的 5.45%。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640.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0,600.1936万股的 4.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0%;预留 660.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0,600.1936 万股的 1.0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5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含绝味食品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27 元/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
各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40%、40%、20%;预留的股票期权若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各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40%、40%、20%;预留的股票期权若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2 期行权,各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50%、50%。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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