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苏锡嘉 已离任)
本人作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在公司及分子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苏锡嘉,1954 年 9 月出生,男,加拿大国籍(香港永久居民),会计博士。
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作为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进行决策所需的具体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人对 2025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认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认为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符合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提供的
关联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合理,符合互惠互利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与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就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治理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同时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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