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1:09:10 股吧网页版
ST绝味: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6 年 4 月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将本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指标

2025 年,公司面对宏观消费环境承压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继续坚持核心战略,着力于场景化创新与精益运营,持续探索细分需求响应机制的可行性路径。在消费偏好分化的趋势下,公司积极采取了调结构、促转型、保生产、稳经营等多项措施,但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仍处于调整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均下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54.67 亿元,同比下降 12.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0.7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2.82%,公司经营承压。

(二)2025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活动

1.应对需求变化,探索分层运营

通过探索细分的消费场景需求变化,尝试解构佐餐、零食、夜宵、礼品等消费场景的核心诉求,结合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特征,持续完善消费者图谱;依托会员消费习惯、社交媒体声量与门店反馈三通道机制,追踪需求迁移趋势,针对不同市场偏好制定区域策略;同步尝试进行音乐节、露营等青年文化触点渗透,强化场景化内容营销,推行具象的营销活动,重铸品牌形象,提高会员消费黏性。
2.优化门店模型,品类战略升级

探索区域风味数据库,形成模块化的新品开发流程,构建结构化的新品
开发机制,在持续推进经典产品风味优化与新品高效孵化的同时,重点强化门店调改的战略地位。基于对风味趋势、地域偏好、消费情景、食材特性的数据分析,结合多种卤制工艺,推动产品结构从鸭副卤制品为主向禽类、畜类、素食等全品类延伸,适配多元场景,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速度,缩短研发周期,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系统管理机制,动态优化品类组合与产品矩阵。
在此基础上,以“全时段、多场景”为核心逻辑,全面推动门店调改升级。围绕优化后的品类矩阵,重塑门店产品结构与组合呈现,同步升级交付体验与商业模式,动态适配多元场景,提升全时段转化效率。实现从产品研发到门店落地的协同,进一步强化门店在整体业务体系中的核心驱动作用。

3.加强渠道协同,提升运营韧性

打造覆盖全场景的数智化运营体系,改善全渠道网络整体效能与全域协同能力;持续推进核心渠道的结构优化与运营体系升级,通过加强终端标准化运营与深化数智化工具应用,提升门店执行效率与服务品质;战略性优化网点布局,增强优质点位能效,拓展即时零售消费场景,构筑“线上-线下”“到店-到家”全场景多时段的强渠道能力。同时,完善加盟商支持机制,优化供应链响应效率,强化资源协同与能力建设,增强渠道的抗风险能力。

4.柔性筑基未来,敏捷驱动增长

依托敏捷的供应链体系,优化全国市场动态调度机制,强化物资调配能力,应对区域需求波动及市场变化的挑战;完善产、销、配的实时协同机制,促进供应链高效运转,保障产品稳定供应;面对消费需求个性化、消费场景多元化的变化,通过柔性产线配置与智能调度,提升柔性供应价值和柔性响应速度,旨在构建未来竞争壁垒。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审慎性、科学性、合理性。促进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形成规范、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并在科学决策机制建设与董事会规范化运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的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 会议时间 决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