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或“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一)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约定外,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240.683366 万元,假定以公司 2025 年 7 月
30 日的收盘价 9.64 元/股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上限为 24.9672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721%。
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及实际购买价格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
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获得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 240.683366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240.683366 万份,原则上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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