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9:17:21 股吧网页版
锦泓集团: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审计报告

苏公 W[2026]A460 号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泓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锦泓集团,适用了对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的背景下进行处理的,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

1.事项描述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11和附注五、12所述,截止2025年12月31日,锦泓集团购买TEENIE WEENIE业务90%股权形成的商誉账面余额为226,512.85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6,899.50万元,购买TEENIE WEENIE业务商标及专利形成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149,000.00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6,940.00万元。

锦泓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持有TEENIE WEENIE业务的甜维你(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甜维你”)判断为独立的资产组,聘请独立评估师对甜维你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协助管理层对TEENIE WEENIE业务商誉及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评估涉及确定折现率等评估参数及对未来若干年的经营和财务情况的假设,包括未来若干年的销售增长率和毛利率等。

由于TEENIE WEENIE业务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上述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锦泓集团对TEENIE WEENIE业务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的测试,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将相关资产组本年度的实际结果与以前年度相应的预测数据进行了比较,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否可靠;

(2)我们通过参考行业惯例,评估了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3)分析并复核减值测试中的关键假设(包括若干年的销售增长率、毛利率和折现率)的合理性;

(4)我们测试了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29和附注五、36所述,2025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1,427.27万元。主营业务主要收入模式有直营模式、线上直销模式和加盟模式等,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