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S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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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172号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 托 ,对后附的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锦泓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锦泓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锦泓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锦泓集团董事会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锦泓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锦泓集团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部分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1 号)核准,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4,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每张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343,600.00 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1,208,128.30 元,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4,528.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9]B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14,839,819.02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为 696,003,805.5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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