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潘岩平,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潘岩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
学硕士,具有律师从业资格。2002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09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世纪同仁(上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
任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开始任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本年度参加股
董事会次数 东会次数
潘岩平 10 10 0 0 3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参加了公司全部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会议各项议案仔细审阅,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审慎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在参加的会议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共计召开审计
委员会 7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本人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6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报告期内,本人在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以现场和通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相关内容。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及时通知本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并向本人提供会议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交流,对重点审计事项、总体审计计划、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信息等进行了审核监督。本人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资质、制度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本人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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