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4 月 17 日,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
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具体拟修订情况如下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1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新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新
2 城路 城路
邮政编码:214205 邮政编码:2142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3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4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
律保护,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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