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司太立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9,589.5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75 元,共计募集资金 93,498.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58.7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3,093.2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9.9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779.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99 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5 月 30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3,498.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718.76
二、募集资金净额 92,779.2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9,642.41
本年度使用金额 33,343.85[注 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59.3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47.72[注 2]
注 1:含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资金 23.17 万元。
注 2:发行费用中信息披露费用 24.53 万元和印花税 23.19 万元企业自行支付,未进行
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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