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7:21:44 股吧网页版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存在外币采购与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品种: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交易对手: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 年 4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波动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

1、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
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4、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审核并签署相应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审核并签署相应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将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