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军生 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帕拉蒙德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合伙人,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促进会金融研究院主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院研究员、宁波财经学院教师、上海北中环科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独董姓名 2025 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马军生 11 11 0 0 3
本人 2025 年度共召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战 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1 次,本人
亲自出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 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各 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 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 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 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 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 多次组织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注册 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 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进一步保证了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就相关意见建议与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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