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审计人员工作规范 ......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管理 ...... 2
第三章 舞弊行为预防、检查、汇报 ...... 7
第四章 内部审计督导控制制度 ...... 10
第五章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11
第六章 内部审计外部评价制度 ...... 15
第一章 审计人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严肃审计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在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第三条 内审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对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战略计划、预算及业务流程政策。
2.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的经验。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五条 审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1.全心全意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学以致用,积极进取。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审计,保证审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5.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6.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对在执行审计任务中知悉的国家、企业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不宜公开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8.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第六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在实施审计期间,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任务的宴请。
2.到外地或有关单位调查研究时,食宿应执行公司规定的接待标准。
3.不受贿、索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
4.不得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第二章 内部审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七条 为适应公司专业化管理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
1.监督公司经营政策、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2.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3.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第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各运营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条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的建议权,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
第二节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内审部向董事会负责。内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十二条 内审部依照本制度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内审部的主要职责。
1.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对公司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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