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2025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977,424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31,684,575 股的比例为 1.8480%,成交最低价为 28.36 元/股,成
交最高价为 31.98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36,666,368.0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8元/股,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9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如果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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