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Peter Paul Maritz,男,1960 年出生,瑞士国籍,拥有哥伦比亚境外永久居
留权,获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5 年至 2018 年,曾任瑞士 ABB 有限公司气体
绝缘开关设备全球业务部总经理;2018 年至 2020 年,曾任瑞士 ABB 有限公司
高压产品欧洲中心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 Consenec 公司高级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在董事会、股东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2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的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12 12 12 0 0 否 0
2、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提名委员会 2 次,实际出席 2
次。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未召开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实际出席2 次。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年度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请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董事反对董事会议案的情形,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职责,每季度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审议内审部季度工作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进行了细致且有效的审查与监督。通过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深入了解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与特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研究会议资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将这些信息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参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通过审慎监督和独立决策,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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