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
2022-2024 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1270050 号
目 录
鉴证报告......1-2
2022-2024 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3-10
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1270050 号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国际)管理层编制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2025 年 8 月修订)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5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嘉诚国际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获取的鉴证证据作出职业判断。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现2022-2024 年度存在会计更正事项,并对其进行了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5 年 8 月修订)第三十
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5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2-2024 年度的会计更正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复核,发现 2022-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核算存在
更正,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对其进行更正并调整。
(一)2024 年度
(1)对客户抵债资产入账价值调整,调整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主营业务成本;
(2)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入确认进行调整,调整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存货、主营业务成本;
(3)按照权责发生制,对工程安装成本进行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应付账款;
(4)根据公司存货入库记录测算返利金额,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5)对未按租赁业务实质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事项进行调整,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财务费用;
(6)对部分贸易业务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调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二)2023 年度
(1)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入确认进行调整,调整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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