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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8:42:40 股吧网页版
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具备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资格,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与审计委员会沟
通会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三)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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