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6-044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规定和授权,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
由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1,100 股,回购价格为 6.5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 1,180,772 元。
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上述共计 181,100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因此,截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9,822,861 元减少
至人民币 219,641,761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19,822,861 股减少至 219,641,761
股。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宁波市高新区扬帆
路 999 弄 1 号 1406 室”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菁华路 777 号、
剑兰路 1177 弄 10 号 1 号楼 7 楼”,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
999 弄 1 号 1406 室 区梅墟街道菁华路 777 号、剑兰路 1177 弄
10 号 1 号楼 7 楼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19,822,861 元。 219,641,76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9,822,861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9,641,761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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