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井奎、顾林、赵刚共计三名委员组成,
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及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赵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董事 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四次 2024 年 4 月 23 日
5、《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会议
告》
6、《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计委员会第五次 2024 年 8 月 20 日
2、《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就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定了具体事项和时 间安排,并对审计的关键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确保了审计各项工作有序 开展,在审计期间我们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 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指导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及工作报告存在重大问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有效。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
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资料、翻阅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反映了本年度内各时期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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