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期货套保”),防范交易风险,确保期货套保有序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进行期货套保主要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稳定原材料价格,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第三条 期货套保仅限于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铝、铜、钢、铁、聚氯乙烯 PVC、聚丙烯 PP 等。
第四条 从事期货套保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保。期货套保所使用的资金不得超过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的资金额度。
第五条 在进行期货套保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期货交易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公司专设期货套保工作小组,作为负责期货套保的管理机构,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期货套保的管理运作,下设需求团队、决策团队、风控团队和操作团队,各团队的人员和主要工作如下:
(1)需求团队
成员:采购总监、计划与物流中心总监
主要工作:
A、每月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当月是否需要操作新的期货合约;
B、确定期货品种、数量、测算价格、期限等交易要素,提报期货套保申请;
C、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
(2)决策团队
成员: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主要工作:
A、负责对期货合约开仓、平仓下达最终指令,并对风控管理程序进行评估和修正;
B、负责领导需求团队、风控团队和操作团队,向董事会报告期货套保的相关事项。
(3)风控团队
成员:财务总监、审计部经理
主要工作:
A、测算现有合约头寸是否合理,现金需求是否满足综合风控要求;
B、对于市场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确保现有合约不存在无法平仓的风险。如发现上述风险,立刻提交决策团队判断是否及时平仓。
(4)操作团队
成员: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
主要工作:
A、负责期货合约所使用的出、入资金调拨申请;
B、根据需求组期货套保申请编制期货套保具体操作方案;
C、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对已开仓的期货交易与现货业务进行跟踪并
及时提出平仓申请;
D、接到决策团队指令后用最优的价格交易指定的合约和数量,包括开仓与平仓。
第三章 决策授权制度
第八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套保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期货套保工作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交易,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进行预计和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期货套保授权额度。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期货套保工作小组具体执行与开展日常业务。各项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套保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条 期货套保工作小组就公司期货套保关键要素,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由决策团队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期货决策权,只能将各自保值需求(品种、数量、方向、价格等)上报公司,由期货套保工作小组决策,并统一进行期货交易操作。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保操作前,期货套保工作小组根据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制定明确的期货套保方案;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公司制定。无论制定期货套保方案的是内部或外部单位,均需由风控团队进行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12个月内累计投入期货套保保证金审批权限如下:
(1) 保证金余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 保证金余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 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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