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有效行使其职权,依照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批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 1/2。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及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应遵守以下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一)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行政、业务的重大事件。
(二) 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三) 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及财务计划。
(四) 其他董事会认为应报告的事项。
第八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
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要事先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九条 总经理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 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四) 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六)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七)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八)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
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九) 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
行交易;
(十)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十一) 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
(十二)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和议事规则
第十条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是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提
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
工程师。
(二)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工负责。
(三) 财务总监负责全面组织、协调、领导整个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分管
计划财务部工作。
(四) 公司工程技术方面主要由总工程师负责。
(五) 部门经理分管各自部门业务及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六) 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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