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杭州
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最终回购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决议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回购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的审议时间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5/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即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预计回购金额 1亿元(含)~2亿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5元/股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86万股~57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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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