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独立董事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通知、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附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李小青、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名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0327355E。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34 万股,于 2016 年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xing Electr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 号(上城工业园区),邮政编码:
3100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8,626.41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由董事会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国家创造荣誉、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
创造财富、为股东创造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
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通信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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