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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9:57:02 股吧网页版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除遵照第三条规定外,同时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经营情况、本人岗位职责,参照同类行业、同类地区、同等规模公司薪酬平均水平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薪酬水平进行年度评估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
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构成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按季度支付,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十一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二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
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
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继续优化薪酬结构,增强薪酬弹性,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四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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