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胡国柳)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胡国柳,男,1968 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管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2020 年 1 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本人
自 2012 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 2025 年 1 月起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审
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 7 次董事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胡国柳 6 6 2 2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与监督。本人积极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与报告,重点关注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关键业务流程审计及风险排查的发现与建议,并从会计控制与风险管理角度提供专业意见,推动内审效能提升。针对年度财务审计,本人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的识别与应对、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等进行了多轮深入的事前沟通与事中讨论。本人及时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确保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受影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以最终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公允、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及出席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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