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魏美钟—已离任)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已满 6 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实际任职时间不足 1 个月,履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履职原则。现就 2025 年度在任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魏美钟,男,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欧格登亚太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网新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6 年 5
月起至 2022 年 5 月任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起至
2021 年 8 月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杭
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6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相关会议,其中包括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列席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确保依法依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监督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托资深财务专业背景,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重点关注财务核算、内控执行、审计程序等关键事项,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监督公司运营管理。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与财务系统建设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规范、资金管理、内控流程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针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提供专业财务指导,保障相关决策合规、审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任职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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