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5-04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分
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司现任监事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结合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并将“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删除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
不再逐项列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引用法规名称、用词造句和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及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三、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8 总经理工作规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修订 否
10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投资、担保、借贷制度 修订 是
1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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