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3:22:41 股吧网页版
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志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志群)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基本原则,认真、恰当、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发挥参与决策和监督制衡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履职的情况向全体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王志群,男,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具有
20 年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经验。1995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担任哈药集团制药
四厂财务科电算化室主任,2001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担任黑龙江万隆华健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合伙人。2024 年 12 月起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本人按照相关规
定自任职起亲自参加每次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审议并表决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参加股东

姓名 (次) (次) (次) (次) (大)会(次)

王志群 12 12 0 0 4

本人始终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和了解会议相关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共计 13 次,实际参加会议 13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高度重视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财务专业知识与经验,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确保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围绕经营策略、财务状况及行业发展态势等核心内容,与中小股东深度沟通、交流,充分传递公司经营发展理念与核心价值,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