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莫愁)
本人李莫愁,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莫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中共党员。现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兼任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华大学会计系副主任,拥有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东华大学《财务分析》(上海市重点课程)、《审计理论与实务》授课教授,曾任法国蒙彼利埃大学EMBA《管理会计》《国际金融报告与分析》、法国尼斯大学金融硕士《财务分析与估值》等课程的授课教授。本人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价值投资者的财报分析》《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实施效果研究》等著作,获上海市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秀奖等奖项,及东华大学“第十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等荣誉。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恪守勤勉与审慎原则,持续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与发展动态。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时与其他董事充分沟通、深入讨论,并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独立发表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会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参 情况 次数
加会议
李莫愁 12 12 0 0 否 同意 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会议 出席率
会议
李莫愁 3 4 1 10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职能,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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